呂先生問:我與何某結婚三年,她經常出現嚴重的精神疾病,很難治癒,導致夫妻之間難於溝通,經常爭執。經查發現何某婚前就患此疾病,在登記結婚前沒有告訴我病情,我想離婚可以嗎?
麥鷹雄律師解答:在結婚登記前,一方故意隱瞞患此重疾情況,婚後難以治癒導致夫妻感情不和,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患病之日起一年內,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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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先生問:我與何某結婚三年,她經常出現嚴重的精神疾病,很難治癒,導致夫妻之間難於溝通,經常爭執。經查發現何某婚前就患此疾病,在登記結婚前沒有告訴我病情,我想離婚可以嗎?
麥鷹雄律師解答:在結婚登記前,一方故意隱瞞患此重疾情況,婚後難以治癒導致夫妻感情不和,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患病之日起一年內,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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